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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规范我校国际学生宿舍管理,维护国际学生正常生活秩序,优化美化国际学生住宿环境,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住宿和退宿

第一条  为统一管理,保障学生安全,我校所有国际学生不允许

校外住宿。

第二条  国际学生来校学习,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。

办理完住宿手续后,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,进入房间后认真核对房间内的家具和物品,不得私自调换房间,不得私自更换门锁。

第三条  国际学生报到住宿后,须按学习时间一次性足额支付住宿费,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。

第四条  国际学生报到时,每人领取宿舍钥匙一把、宿舍楼门禁

卡一张。学生要认真保管好钥匙和门卡,不得随意配备、借用离校时退还。

第五条  国际学生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

学校校规的活动。严禁成立非法组织,举行非法集会。严禁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宿舍生活秩序的行为。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、转租或留宿他人。

第六条  国际学生按照学校学习时间规定,统一办理离校、退宿

手续。退房手续完结后,退房学生必须当天搬离留学生公寓,不得转入留学生公寓内他人的房间。如要假期在校居住,须填写《曲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假期留校申请》,经学院办公室同意后,方可留校,并按居住时间缴纳住宿费用。

第七条  国际学生退宿时,应保持房间内外清洁,由管理人员查

验宿舍公共物品完整后办理退宿手续,物品丢失的照价赔偿。

第八条  因工作需要(例如,空调、管道、消防设施等的检查和维修)要进入学生房间,工作人员会提前通知学生,住宿学生应留守配合。

第九条  节约水电,保护能源。

二、安全和卫生

第十条  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。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,大额现金存入银行,不要放在宿舍。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水电及门窗。

第十一条  遵守防火规定,严禁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,室内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对由此造成损失的,须据实赔偿一切损失。

第十二条  注意用电安全,宿舍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炉或电暖器、酒精炉等违规设备。违反者,上述电器将被没收。如因此而引发事故,全部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,后果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第十三条  禁止在宿舍内吸烟,禁止随意乱扔烟头,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。

第十四条  禁止在宿舍及宿舍楼内酗酒、滋事,保持宿舍楼内安静,不准制造噪音。

第十五条  严禁在走廊内堆放废弃物,严禁在墙壁乱涂乱画,严禁向窗外和抛砸各种物品、泼倒茶水等,严禁往楼梯走廊内泼水、堆放垃圾。

第十六条  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。

三、作息和会客

第十七条  国际学生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,不得夜不归宿。

第十八条  外来人员进入国际学生宿舍时,应遵守《客人来访登记制度》,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,填写登记表并由国际学生带入。

第十九条  自觉遵守会客时间和地点。为了不影响学习和休息,国际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8:00~22:00,并在汉语角、教室等指定地点见面。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容留来访客人。